徐州市第五中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五项工程,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断提高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徐州市“师德先进个人”、“十佳师德模范”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活动通知》要求,现就2015年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教育教学一线满5年的教师、或担任10年以上的学校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心学校的发展,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形象。
3、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广大师生的好评。
4、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可信,服务热情,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5、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为人师表,树立良好形象。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尊重同志,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6、工作作风严谨,勇于改革创新,积极肯干工作成效显著。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师德先进个人评选:
(1)无故旷工、旷课的;
(2)造成教学、管理、工作事故的;
(3)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者;
(4)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经商活动者;
(5)有抄袭、剽窃科研成果等不端学术行为的;
(6)因思想品德方面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7)在考勤考绩中,出勤率低,全年累计病事假超过1个月者。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
1、
6月
14日
,下发《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组织教职工学习《方案》,把握文件精神和评选标准。
2、学校建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孟彦任组长,成员有章春、陆金寿、王运思、魏勇。
3、以年级组为单位推选候选人,每组推选3人报送学校。
4、经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考核,确定徐州五中师德先进个人公示、表彰。同时推荐1人上报教育局,参加徐州市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
徐州市第五中学
201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