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双休日及节假日进出校园管理规定。
1、原则上除值班老师外,其他老师没有特殊情况不到校。
2、教职工不得随意带校外人员入校,如有特殊需要(如约见家长等),则需在门卫处办理入校手续后,方可进入。
3、任何老师不得在未经学校批准的情况下,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组织学生到校进行补课或者集会活动。如果活动获得学校批准,则必须至少提前2天告知校安保处,并提交活动的详细方案和活动的安全预案。
4、任何教职工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不得随意安排校外车辆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进校的,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进入。并且我校教职工须监督进入校园的车辆遵守我校车辆安全管理条例,车辆进出校园时要配合门卫对车辆及其随车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拒不配合着门卫有权拒绝其入校。
5、对于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进出学校的教职工,不得携带危险违禁品进入校园,如带有包裹需向门卫如实告知其中物品,必要时需配合门外进行安检。
二、在校学生双休日及节假日进出校园管理规定。
1、没有特殊情况,在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校园。
2、学生如果参加学校在双休日及节假日组织的集体活动,则必须着全身校服,并严格按照活动时间,不得早到晚退,活动结束后及时离校。
3、住校学生双休日一般不得长时间外出,有特殊需要外出者需向班主任及安保处提出申请,并办理外出手续,外出时间必须在上午8:00——下午18:00之间,进校时需持学生证。住校生一旦申请外出必须按申请时间返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必须由班主任电话告知门卫及宿管老师。不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及不按时返校者,取消留宿资格并按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