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 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 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7、不能出现在课堂上体罚学生现象。
六、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
2、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委相关部门。
5、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要进行及时妥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