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修订)
市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校长)而设立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市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专家。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徐州市名教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明礼诚信,平等合作,思想作风好,在广大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近10年来,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或两次县级以上综合表彰(省级教育教学单项奖励),且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在当地教育界有一定知名度。
2、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富有特色,教学工作量足,成绩显著;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实施素质教育及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示范作用;精通业务,严谨治学,业务水平,教学质量在本学科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近5年,学年教师测评、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评价均为优秀,学生满意度均在80%以上;任教以来,所任班级(兴趣小组)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竞赛中成绩卓著并获奖;任教以来,曾获徐州市评优课一等奖及以上;近3年来,至少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开设三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并获得较高评价。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近5年来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如期结题,且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须撰写1/2以上内容)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教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3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省级及以上论文。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的研究人员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
4、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培养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成绩显著;近3年来,所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中有2人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学术奖、论文奖,并取得突出教学成果,或有教研成果发表(市级及以上)。
5、具备与本人现任教师身份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并具有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有5年、中学(中专)教师须有3年以上高级职务任职经历。
(二)徐州市名校长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协作,深得教职工信任;近10年来,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或两次县级以上综合表彰(省级单项教育教学、管理奖励),或两年年度考核优秀。
2、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遵循教育规律办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理念先进,坚持民主管理,以法治校,学校管理工作有特色,有成效。有改革创新精神,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管理改革,近5年来,学校管理经验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推广。(在全市同类学校中起示范作用。)
3、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兼任本学科教学工作,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3,所教学科教学质量仍保持较高水平,近5年学年教学质量考核、教师测评均为优秀,学生满意度均在80%以上。
4、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有较系统深入的研究,成果突出,学校有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或本人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如期结题。近5年来,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专著(合著或任主编,本人须承担1/3以上撰写任务);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为教育管理论文。
5、有突出的实绩,所主持工作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成绩显著,改造或扶持薄弱学校成绩突出,任职以来,学校受到市级及以上综合表彰,教学质量在全市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6、担任正、副校长5年以上,其中任正校长3年以上,中学校长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校长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徐州市学科带头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明礼诚信,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近10年来,获县级综合奖励(市级单项教育教学奖),或在近5年内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
2、教育教学理念新,教学工作量足,教学水平在本学科领先,近5年,学年教师测评、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评价均为优秀,学生满意度均在80%以上;任教以来,所任班级(兴趣小组)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竞赛中成绩卓著并获奖;获市级评优课二等奖(省级评优课三等奖),或市级现代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或职业学校市级技能大赛银牌(省级技能大赛铜牌),或职业学校市级“两课比赛”研究课。
3、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近5年来,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必须撰写1/4以上内容),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教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1篇市级、2篇省级及以上论文(或3篇市级、1篇省级及以上论文);中小学及职教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教研人员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参与者应为省级以上课题子课题负责人,且有子课题方案)如期结题,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
4、具备与本人现任教师身份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963
年12
月31
日
以前出生的小学教师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具有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四)中小学教学研究机构中教研员申报市名教师在具备上述条件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担任教研员前,是所教学科的优秀教师,任教研员后,仍坚持参加中小学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活动。(2)具有先进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改革思路清晰,成果显著,任教学科在同类市、县、区成绩处于领先地位。
(五)中小学校领导申报除具备上述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担任领导职务前是所教学科的优秀教师,担任领导职务后仍然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3,所教学科教学质量仍保持较高水平。
(六)同等条件下,具有半年及以上乡镇学校支教经历者优先。
附件2-2
徐州市“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评选条件(修订)
徐州市青年名教师、青年优秀骨干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教育理念新,教学富有特色,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出色完成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并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徐州市青年名教师
1、具备与本人现任教师身份相对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高级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本科学历、小教高级职务。凡获国家级奖励者,不受此限制;获省级综合奖励者或取得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在读,专业技术职务可破一项一格评选。
2、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成绩突出。曾获市级综合奖励(省级教育教学单项奖)或两次县级综合奖励,或近5年内有2次年度考核优秀。
3、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业务水平,教学质量在本学科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近5年学年教教师测评、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评价均为优秀,学生满意度均在80%以上;任教以来,所任班级(兴趣小组)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竞赛中成绩卓著并获奖;获市级评优课一等奖(省级评优课二等奖),或市级现代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或职业学校市级技能大赛金牌(省级技能大赛银牌),或职业学校市级“两课比赛”示范课。
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近5年来,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必须撰写1/3以上内容),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3篇(或2篇省级、2篇市级论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教研人员需提供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如期结题(参与者应为省级以上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
二、徐州市青年优秀骨干教师
1、具备与本人现任教师身份相对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教高级职务。
2、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获得县级单项教育教学奖励。
3、在青年教师中起骨干作用,教学成绩优秀。近5年,学年教师测评、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评价均为优秀,学生满意度均在80%以上;任教以来,所任班级(兴趣小组)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竞赛中成绩卓著并获奖;任教以来获市级评优课三等奖,或市级现代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或职业学校市级技能大赛铜牌,或县级评优课一等奖。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近5年来,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必须撰写1/5以上内容),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教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1篇省级及以上论文、2篇市级论文;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教研人员需提供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有较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如期结题(参与者应为省级课题子课题负责人,且有子课题方案),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
三、中小学教学研究机构中教研员申报除具备上述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担任教研员前是所教学科的优秀教师,任教研员后,仍坚持参加中小学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活动。
四、中小学校领导申报除具备上述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担任领导职务前是所教学科的优秀教师,担任领导职务后仍然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3,副校长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的1/2,所教学科教学质量仍保持较高水平。
五、同等条件下,具有半年及以上乡镇学校支教经历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