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第五中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岗位职责
为了强化我校食堂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保障水平,特设徐州市第五中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一、管理人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员
组 长:孟彦(校长)
副组长:赵鹏(校长助理)
成 员:王大虎(总务主任) 梁微(德育主任) 李可(安保主任) 高虹(校医) 李波(福禧公司经理) 各班主任
1、孟彦:是学校食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餐饮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制定相关管理人员职责并进行定期督查。
2、赵鹏:负责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定相关管理人员详细职责,食堂安全监管,学校餐饮安全并进行定期督查。
3、王大虎、李可:食堂安全管理员,负责制定学校食堂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及食堂人员的日常管理,食堂食品及工作人员的每日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的相关台账资料。
4、梁微及各班主任:负责学生食品安全教育
5、高虹:负责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治
6、李波:学校食堂的具体管理员,对食堂餐饮的从业人员、采购、加工、卫生及设备等安全全程、全时、全方位负责。
二、责任追究
学校食品餐饮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责任分工,谁出了问题谁负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关于集体食堂工作的文件精神。
2、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贯彻学校关于食堂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决议。
3、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和饮食安全工作计划,监督食堂常规管理工作。
4、督导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每月一次的联合检查活动。检查结果作为当月考评的主要依据。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和排查,并及时上报解决。
6、指导校内的食品卫生工作,监督和检查食品卫生状况,开展定期的检查评比和表扬鼓励。负责月末、期末食堂评优的把关工作。
7、定期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行健康检查,及时验证。监督食堂合同的履行情况。
8、排除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及时正确的处置应急事件。